除了适当补充营养外,及时进行锻炼也有助于骨折修复及骨功能恢复。骨折固定患儿因肢体活动减少,易产生肌肉萎缩、关节僵硬,或因静脉回流缓慢而造成肢体远端肿胀,故应鼓励他们做肢体功能锻炼,以达到恢复肢体功能的目的。
功能锻炼是促使骨折痊愈的重要因素,经常维持肌肉的正常功能,保持一定的关节活动,可有效防止骨质量疏松,增加血液循环,有利于骨痂形成,同样也可推迟或减轻关节的退行性变化。
第一阶段(伤后1~2周)为炎症消退期。患处局部肿胀、疼痛,骨折也容易发生再移位,软组织正处于修复阶段。
功能锻炼的目的是促进血液循环,使肿胀早日消退,防止肌肉萎缩和关节粘连。此期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使患处肌肉做舒缩活动。上肢骨折病人可作握拳、提肩活动,握拳时使整个上肢肌肉用力,而后放松,活动肩关节时要弯腰至90度,用另一只手托住患肢的前臂作肩关节的环行活动。下肢骨折病人可作股四头肌收缩动作,使整个下肢肌肉用力后再放松,但不一定使膝关节屈曲。踝关节骨折病人可做一些足趾背屈动作。
第二阶段(伤后3~4周)为骨痂形成期。患肢肿胀消退,局部疼痛逐步消失,软组织损伤已渐修复,骨折断端部分纤维连接并在逐渐形成骨痂,骨折的部位日趋稳定。此期锻炼的形式除继续进行患肢肌肉的舒缩活动外,可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步活动骨折附近的关节;上肢骨折者除作握拳、活动肩关节动作外,还可做一些主动性的关节伸屈活动,如活动腕关节、肘关节,整个上肢的伸屈、外展、内收,先由简单动作开始,逐渐增加,动作须柔和缓慢,随着骨折的愈合,活动次数可适当增加。下肢骨折者可进行抬腿和髋关节伸屈活动,并可上下肢结合,进行攀扶站立,逐步开始轻度负重活动。下肢股骨骨折儿童,在第4周后,可用双手撑床,作抬臀、伸屈髋、膝关节等动作。到4~6周后,可起床扶拐活动,但不能负重。
第三阶段(伤后5~7周)为骨痂成熟期。这时患处软组织已恢复正常,肌肉有力,已有足够的骨痂,一般接近临床愈合,骨密度仪小编提醒除不利于骨折愈合的某一方面的关节活动仍需限制外,其他的活动都可以进行,活动的次数及范围可扩大。
第四阶段(伤后7~10周)为临床愈合期。此期病人的骨折已达临床愈合,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加强患肢关节运动,使各关节迅速恢复正常活动。上肢骨折病人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下肢骨折病人可作上下坡、上下楼活动,在拐杖或手杖保护下,做一些负重活动。